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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供應商在磋商文件公示期進行了兩次質疑,對于第二次質疑,代理機構可以不予回復嗎?
答:如果采購文件明確要求供應商一次性提出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可以不回復,否則不行?!恫少徺|疑和投訴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許昌長葛投標書封面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采購文件可以要求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的質疑。
供應商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密封蓋章,能否拒收?
答: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投標無效。法律依據為《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并書面通知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密封后,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投標人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無效:
(二)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的;
兩個供應商參加同一個采購項目,其中一家供應商可以幫另一家供應商代繳投標保證金嗎?
答:不可以,會被視為串通投標。法律依據為《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許昌長葛投標書封面的賬戶轉出會被視為串通投標。
競談項目中供應商提供的資質文件不全,能要求其澄清嗎?
答:不能?!恫少彿钦袠瞬少彿绞焦芾磙k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在對響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響應程度進行時,可以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更正。
中型企業(yè)可以給予價格扣除嗎?
答:中型企業(yè)不享受價格扣除,《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對于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的項目,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或者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作出規(guī)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許昌長葛投標書封面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具體扣除比例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確定。